结论

中国大陆等日本境外居住的投资者,如果就日本境内房地产接受日本企业提供的相关服务,自2026年10月1日起需要重新确认消费税处理。日本财务省公布的2026年度税制改革大纲明确提出,面向非居民提供的、与日本境内不动产有关的服务等,将被排除在消费税出口免税范围之外。

这次发生了什么

该调整原则上适用于2026年10月1日以后发生的资产转让及服务提供等行为。不过,财务省同时规定了过渡安排:如果相关合同在2026年3月31日以前已经签订,即使实际服务发生在2026年10月1日以后,也可能适用例外。因此,实务中必须分别确认合同签订日期和实际提供服务日期。

制度背景

日本消费税制度下,部分跨境交易以及面向非居民提供的服务可以适用出口免税。但与日本境内房地产直接相关的服务,其实际利用地点和经济联系通常位于日本。此次改革的核心,是避免仅因为委托人居住在海外,就将与日本不动产密切相关的服务当然认定为出口免税。

对中国投资者的影响

居住在中国大陆、香港或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中国投资者,如果持有东京、大阪等地的公寓、整栋物业或土地,并委托日本消费税纳税企业提供管理、运营、调查或其他直接涉及该房地产的服务,自2026年10月以后,相关账单中可能需要增加消费税。具体某项服务是否属于新规则范围,仍需按照合同内容和实际服务性质判断。

必须特别区分:房东是日本税务上的非居民,并不意味着向其提供的所有服务都属于境外交易。同样,从香港或新加坡银行账户支付服务费,也不会仅因付款账户所在地而改变日本消费税判断。税务处理主要取决于服务性质、不动产所在地以及合同关系,而不是资金从哪个国家或地区汇出。

对购买、持有、出租和出售的实际影响

  • 购买阶段:购买前调查及购买后的相关服务,应确认是否属于新制度适用范围。
  • 持有阶段:海外业主应提前向日本管理公司确认2026年10月以后收费及消费税处理。
  • 出租阶段:租金本身涉及的所得税及非居民预扣税,与管理服务费的消费税属于不同税种,必须分别处理。
  • 出售阶段:非居民出售日本房地产时可能涉及的10.21%预扣税,与房地产中介或其他服务的消费税完全不同,不能混为一谈。

实务注意事项

由于2026年3月31日前签订的合同存在过渡规则,投资者还应注意之后是否发生补充协议、续约、业务追加或报酬调整。这些变化可能影响旧合同例外能否适用。服务的具体税务属性也可能因业务内容不同而不同。

今后需要确认的事项

境外业主应要求日本服务企业就2026年10月以后发生的管理费、业务委托费等重新出具报价及发票,确认消费税是否增加。对于以日本公司或外国公司持有房地产的投资者,还需要另外分析进项税额抵扣等问题。

一次信息及确认日期

本文依据日本财务省《令和8年度税制改正の大綱(4/9)》,并于2026年9月11日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