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日本国税厅于2026年7月1日正式公布2026年(令和8年)路线价及估价倍率。路线价并不是日本房地产的实际成交价,也不是房地产公司进行买卖估价时直接采用的“市场价格”,而是日本计算继承税、赠与税时确定土地财产价值的重要基准。2026年度路线价以2026年1月1日为估价时点,并考虑全年地价变动等因素,原则上以地价公示价格等为基础价格的约80%为设定目标。因此,中国投资者持有东京、大阪等地房地产时,不能简单按照购买价格、当前市场估价或路线价中的任何一个数字直接推算继承税或赠与税。
【2026年度路线价已经正式适用】
国税厅确认,2026年度路线价适用于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因继承、遗赠或赠与而取得的相关财产。目前国税厅“财产评价基准书”已经将令和8年分标示为最新年度。
这里有一个重要的实务问题:判断使用哪一年度的路线价,关键不是房地产何时购买,而是继承、遗赠或赠与发生在哪一年。例如,一套东京住宅在2018年购买,但所有人在2026年死亡并发生继承,原则上应按照2026年度财产评价规则进行评估,而不是采用2018年购买时的路线价或实际购买价格。
国税厅每年针对全国民有土地的宅地、田地、山林等制定路线价或估价倍率。对于设有路线价的地区,采用“路线价方式”;其他地区则采用“倍率方式”。路线价方式也不是简单用“路线价×土地面积”结束计算,而是还需要根据土地纵深、不规则形状、临街情况、角地等因素适用相应的画地调整率。倍率方式则原则上以固定资产税评估价值乘以国税厅规定的地区估价倍率计算。
【“市场价80%”是最容易被误解的概念】
国税厅说明,路线价原则上按照地价公示价格等基础价格的约80%为目标制定。但这并不意味着“某套房地产市场价3亿日元,其继承税评估价值就是2.4亿日元”。
80%是制定路线价时的总体价格水准目标,不是对每一宗房地产市场价格直接乘以80%的估值公式。实际评估还可能受到土地形状、道路条件、借地权、出租状态、建筑物价值、共有关系、分区所有权以及各种财产评价规则影响。特别是在东京核心区等市场价格与税务评估价值存在明显差异的地区,两者不能直接换算。
此外还存在特殊例外。国税厅明确,2026年1月1日仍属于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返乡困难区域”的土地,由于难以确定路线价等,在继承税等申报中,其价值继续可以按“0”处理。
【东京公寓不能只看路线价】
对于中国投资者较常购买的东京分售公寓,税务评估更加复杂。日本自2024年1月1日起已经实施新的“居住用分区所有财产”评估规则。
原则上,一套分售公寓的继承税、赠与税评估价值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敷地利用权,即土地部分;第二部分是区分所有权,即建筑物部分。土地部分首先根据路线价方式或倍率方式评估整块土地,再按照该房屋对应的敷地权比例计算;建筑物部分原则上以固定资产税评估价值为基础。
对于符合新规的居住用分区所有财产,还要进一步考虑“区分所有补正率”。该制度利用楼龄、建筑总层数、房屋所在楼层、专有面积与土地持分之间的关系等计算“评估乖离率”,以缩小部分公寓市场价值与传统继承税评估价值之间过大的差距。
但并非所有所谓“公寓”都适用这一规则。商业用店铺、未办理区分建筑登记的一栋出租公寓、地上总层数两层以下的部分低层集合住宅、符合条件的二世代住宅以及作为库存商品持有的房地产等,原则上属于该特别规则的适用范围之外。
【对中国投资者的影响】
中国投资者尤其需要注意,日本继承税、赠与税的课税范围不能仅按照国籍判断。持有中国护照,并不意味着日本房地产发生继承或赠与时一定不受日本税制影响;反过来,也不能仅因持有日本房地产,就推定投资者属于日本税收居民。
具体课税范围需要根据被继承人、继承人、赠与人和受赠人的住所、国籍、过去居住情况、在留资格以及财产所在地等事实,按照日本继承税法、赠与税制度及相关国际税务规则分别判断。因此,对于非居民中国投资者,首先要判断“日本是否具有课税权以及课税财产范围”,之后才进入路线价等具体财产估值。
通过香港公司、新加坡公司或日本法人持有房地产时,也不能简单套用个人直接持有房地产的计算结果。法人持有结构下,继承对象可能涉及公司股份等其他财产,需要按照相应财产评价规则另行分析。
【对日本房地产实务的影响】
日本房地产公司在向中国客户说明资产传承时,应严格区分“市场价”“固定资产税评估额”和“继承税评估额”。例如,一套市场价值5亿日元的东京高层公寓,其土地路线价只是整个评估过程中的一个基础数据,不能直接把路线价乘以面积后就称为整套公寓的继承税价值。
此外,路线价属于继承税、赠与税财产评价制度,与日本房地产租金或出售款的源泉扣缴是不同问题。非居民出租或出售日本房地产,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能发生源泉扣缴,但源泉扣缴率只是支付阶段的预扣机制,并不等同于最终所得税率或最终税额。最终税负需要结合所得性质、必要费用、取得成本、持有期间、申报结算以及适用税收协定等另行判断。
因此,2026年度路线价公布后,对于计划继承、赠与或进行家族资产传承的中国投资者,应重新核对最新路线价、固定资产税评估额、土地持分、建筑物价值、区分所有补正率、出租状态及可能适用的特别规定,而不是仅根据房地产公司提供的市场售价估算税负。特别是在东京核心区域和高价公寓市场,市场价值与税务评估价值属于两个不同的价格体系,必须分别计算。
一次信息:日本国税厅《令和8年分の路線価等について》。国税厅确认2026年度路线价及估价倍率于2026年7月1日公布,以2026年1月1日为评估时点,并以地价公示价格等为基础价格的约80%为设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