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日本国税厅e-Tax于2026年8月28日更新了“CRS报告事项提供方法(KSK2对应版)”技术规范。根据e-Tax官方资料,本次更新的重点是“受理系统接口相关技术规范”,整套CRS KSK2对应版规范的最新更新日也显示为2026年8月28日,并计划于2026年9月24日开始受理相关更新内容。因此,原文如果被理解为“日本于8月28日新设或扩大了针对个人投资者的CRS税收”,则需要修正:此次8月28日更新首先属于日本国税系统更新背景下的电子申报、数据受理及金融机构报告系统的技术升级,并不是对中国投资者购买日本房地产新增一种税。

【最新动向:KSK2系统持续升级】

日本正在推进国税系统更新,e-Tax将新系统相关技术规范统一标示为“KSK2对应版”,以区别于现行系统。国税厅说明,KSK2版技术文件是在2026年度相关公开资料基础上加入国税系统更新所需改修内容形成的。此次CRS规范中,“受理系统接口相关技术规范”于8月28日更新;“数据格式等相关技术规范”为1月30日版本,“CRS手续一览及XML结构设计书”等为1月30日版本,“CRS CSV转换模块接口规范”为6月15日版本。也就是说,8月28日并非所有CRS数据定义全部重新制定,而是KSK2迁移过程中的阶段性技术更新。

这一点对专业人士尤其重要。不能仅看到“CRS规格8月28日更新”,就解释为当天日本改变了CRS课税规则。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共同申报准则)的核心功能是金融账户信息的尽职调查、报告以及税务机关之间的自动交换,其本身不是所得税、资本利得税或房地产税。

【制度背景:日本CRS已经进入改订后的实施阶段】

日本国税厅说明,为应对利用海外金融机构进行国际逃税和避税,OECD建立了CRS国际标准。日本境内金融机构需要识别特定非居民持有的金融账户,并向日本税务机关报告相关信息;税务机关再依据税收协定等信息交换条款,将符合条件的信息提供给账户持有人税收居民地所属国家或地区的税务机关。日本自2017年1月1日起要求新开设相关金融账户者提交记载居住地国等信息的申报资料,并自2018年起实施金融机构年度报告制度。

更值得中国投资者关注的是,OECD此后对CRS进行了修订。日本已经根据修订后的国际标准,在2024年度税制改革中调整国内制度。国税厅明确说明,修改后的制度自2026年起施行,自2027年以后,将按照修改后的制度进行金融账户信息报告及国际交换。因此,2026年的KSK2技术升级,应放在日本CRS制度本身正在升级以及国税信息系统更新的双重背景下理解,而不能孤立地看成一次普通网页更新。

【适用条件与例外】

CRS并不是“外国人在日本有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就一定发送到其国籍国”。判断的核心是税收居民身份,而不是护照国籍。金融机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尽职调查,并根据账户持有人申报的居住地国、纳税人识别号及其他资料判断报告义务。某人持有中国护照,并不当然意味着在CRS下只能属于中国税收居民;同样,在日本拥有房地产、银行账户或者在新加坡、香港拥有账户,也不会仅凭这些事实自动决定其最终税收居民身份。

对于法人、信托、投资实体等结构,还可能涉及实体性质及实际控制人(Controlling Persons)的识别。因此,中国投资者通过香港公司、新加坡公司或其他海外法人持有金融资产时,不能简单理解为“账户属于公司,所以个人信息不会进入CRS体系”。是否报告以及报告谁,需要根据实体分类、账户性质、税收居民身份和控制关系具体判断。

【对中国投资者及日本房地产投资的影响】

中国投资者购买日本房地产时,CRS最值得关注的并不是房地产登记本身,而是围绕房地产形成的跨境资金链。例如,投资者可能从香港或新加坡账户向日本汇入购房资金,在日本银行账户收取租金,再将租金、出售房地产后的资金或投资收益汇往境外。此时,银行开户资料、税收居民自我证明、TIN、账户实际控制人、资金来源及税务申报之间是否一致,会越来越重要。

尤其是同时在中国内地、香港、新加坡和日本拥有金融账户的投资者,应定期确认各金融机构保存的税收居民资料是否仍然符合实际情况。如果本人长期居住地、家庭和经济关系、居留身份等发生变化,却继续沿用多年前开户时填写的税收居民信息,就可能造成银行KYC资料、CRS报告信息与实际纳税申报之间出现差异。

日本房地产实务中也需要把不同制度严格区分。CRS属于金融账户信息报告和国际交换制度;日本房地产租金所得、出售所得等是否在日本纳税,则依据日本国内税法及适用的税收协定等判断。对于非居民取得日本房地产租金或转让日本房地产时,还可能涉及日本的源泉扣缴制度,但“源泉扣缴税率”只是特定情况下付款阶段预先扣缴的税率,并不应直接等同于投资者最终承担的所得税有效税率或最终税额。最终税负还要结合所得性质、必要费用、取得成本、持有期间、申报结算以及税收协定等具体判断。

【实务注意事项】

因此,中国投资者进行日本房地产投资时,应把“不动产所有权”“资金汇出入”“金融账户CRS”“日本所得税申报”作为相互关联但法律性质不同的四个层面进行管理。特别是大额购房、长期出租及出售回款案件,应保存购房合同、结算资料、银行流水、资金来源证明、租赁收入记录、出售成本资料以及税务申报文件,并确保银行登记的姓名、地址、税收居民地和TIN等信息能够相互解释。

截至2026年9月5日可以确认,日本e-Tax于8月28日更新的CRS KSK2技术规范属于国税系统更新及CRS电子报告基础设施升级的一部分,相关更新内容计划于9月24日开始受理。与此同时,日本修改后的CRS制度已于2026年施行,并将自2027年以后按照修改后的制度实施金融账户信息报告和交换。对于使用香港、新加坡、日本等多个金融中心进行日本房地产资金管理的中国投资者而言,真正需要关注的不是“CRS是否新增一项税”,而是跨境金融账户、实际税收居民身份、TIN、实体控制关系及各国税务申报之间能否长期保持一致。

一次信息:日本国税厅e-Tax《CRS报告事项提供方法(KSK2对应版)技术规范一览》;日本国税厅《基于共同申报准则(CRS)的自动信息交换相关信息(CRS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