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新加坡税务局IRAS于2026年8月11日公布了将修订版共同申报准则即Amended CRS纳入新加坡国内制度的相关修订法规,并发布第五版CRS e-Tax Guide。修订后的CRS要求自2027年1月1日起生效,新加坡预计从2028年开始按照修订后的CRS开展信息交换。对于在新加坡持有银行或金融账户、同时在日本投资房地产的中国投资者而言,认为“钱在新加坡账户就与中国税务无关”的做法风险进一步上升。

此次更新了什么

IRAS确认,2026年8月11日公布实施修订版CRS要求的相关法规,同时发布第五版CRS税务指南。此次CRS全面修订的目的之一,是把可能替代传统金融产品的新型金融资产、金融产品及相关中介纳入更完整的信息报告框架,并改善CRS报告结果。同时,制度也考虑与加密资产报告框架CARF之间避免重复报告的问题。

2027年1月1日起实施新要求

新加坡修订版CRS要求将从2027年1月1日起生效。IRAS还将在同日起采用CRS XML Schema Version 3.0。届时以XML方式提交的新申报、零申报、更正或删除等CRS申报均需使用新格式。虽然这些技术性义务主要由金融机构承担,但最终会提高金融机构核实账户持有人税务居民身份、税号TIN以及相关账户信息的标准化程度。

对中国投资者的影响

中国大陆税收居民在新加坡持有银行账户、证券账户或其他金融资产时,是否属于CRS报告账户,不是简单按照中国国籍判断,而要结合税务居民身份以及CRS尽职调查规则。IRAS明确要求报告新加坡金融机构获取账户持有人的TIN等资料,并对报告账户向IRAS提交相关金融账户信息。因此,投资者应检查开户时填写的税务居民声明是否仍然符合当前实际情况。

与日本房地产的连接点

CRS并不是日本房地产登记信息交换制度,也不会直接把东京一套公寓登记资料通过新加坡银行自动发送给中国税务机关。但是,如果投资者从新加坡账户向日本支付购房款,将日本房地产出售资金汇入新加坡,或者把日本租金长期存入新加坡账户,金融账户信息就可能成为跨境税务风险分析的一部分。CRS主要针对金融账户余额、利息、股息及特定金融资产交易等信息,并不会因为银行账户收到一笔日本房产出售款就自动计算房地产出售所得税,但有关资金流可能需要与税务申报内容保持合理一致。

CRS不是新的税种

进入CRS信息交换范围,不等于自动产生一项新的税,也不代表税务机关收到数据后必然追加征税。实际纳税义务仍然需要根据中国、日本或其他有关国家的国内税法、本人税务居民身份、所得性质以及适用的税收协定进行判断。CRS本质上是税务机关用于跨境税源管理和核实纳税申报的信息制度。

新加坡银行账户不等于新加坡税务居民

对于中国投资者,最常见的错误之一是把银行账户所在地等同于税务居民所在地。即使在新加坡银行存有大额资金,也不会仅凭这一事实自动取得新加坡税务居民身份。反过来,如果本人仍然属于中国居民个人,即使租金和出售款全部进入新加坡账户,中国境外所得申报问题仍需要单独判断。

实务检查事项

  • 核对新加坡金融机构登记的税务居民国家和TIN是否准确。
  • 如果从中国迁居日本,应判断是否需要向金融机构更新税务居民声明。
  • 保存日本购房款、卖房款与新加坡账户之间的大额汇款凭证。
  • 保持日本完税资料与中国境外所得申报资料之间的一致性。
  • 如果通过公司、基金或信托持有账户,还应评估控制人信息报告问题。

今后关注事项

2027年以后,新加坡CRS制度将进入修订版标准。对跨境投资者真正重要的不是回避信息交换,而是确保税务居民声明、银行账户资料、日本房地产交易记录和各国税务申报之间可以相互解释。

一次信息及确认日期

2026年9月4日确认IRAS“CRS Overview and Latest Developments”,该页面显示最后更新日期为2026年8月11日。